格式条款并不一定就是无效条款。要看情况的,不能说可是条款就是无效的。
常见的格式条款(存在于格式合同中):
如保险合同、贷款合同、我们跟移动联通签订的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
定义: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下面就属于格式条款的无效情形:
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